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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启悟中学2018年秋季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厦门市启悟中学2018年秋季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秋季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根据厦门市及同安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为指导,坚持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原则,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教育服务,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招生片区,接收户籍地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2.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计划、程序、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3. 统筹协调原则: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稳妥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三、招生对象

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户籍在我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 符合厦门市及同安区相关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3. 符合我校招生片区内“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相关要求的适龄儿童。
(具体招生对象资格认定以当年市、区教育局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四、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实际,2018年秋季计划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 XX 个班,共计 XXX 名学生(具体计划数以区教育局最终批复为准)。

五、招生程序与时间安排(参考时间节点,具体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1. 政策宣传与咨询(5月-6月):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设立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2. 片区内户籍生预报名(6月中下旬):组织片区内符合“两一致”条件的户籍生进行预报名登记和信息核验。
  3. 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7月上旬):对预报名学生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入户实地核查。
  4. 统筹生与政策性照顾对象登记(7月中旬):根据区教育局安排,受理符合政策的统筹入学及政策性照顾对象的报名登记。
  5. 录取与结果公布(7月下旬):根据审核结果,按招生政策和批次进行录取,并将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6. 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上旬):向被录取的学生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7. 新生报到注册(8月下旬):组织新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六、材料要求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清单以当年招生公告要求为准):

  1.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
  2. 片区内房产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
  3. 学生小学毕业证明材料。
  4. 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2. 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任何人不得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行为,杜绝“条子生”、“关系生”。
  3. 优化服务流程:设立招生咨询窗口,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答和服务工作,营造和谐招生氛围。
  4. 强化监督机制:主动公开信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附则

  1. 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厦门市及同安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2. 本方案由厦门市启悟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市启悟中学
2018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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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1 20: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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